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绿色发展路径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16  点击量:

   唐 坚/文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建设长江经济带,是国家一项重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长江流域是一个以水为纽带的经济社会大系统,也是一个有着丰富生物多样性的湿地生态系统。目前,长江流域面临着废污水排放严重、水质不断恶化、污染事件频发、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退化等诸多问题。建设长江经济带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与经济并重、保护与利用并举、开放与开发并进,在思想、规划、行动、机制等方面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路径。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指导思想。目前,长江流域污染状况已较为严重,经济与环境关系相对紧张,环境承载能力达到上限。因此,在建设长江经济带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用绿色引领发展,用发展促进绿色,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环境保护中,优先把保护好母亲河水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坚守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底线,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杜绝污水排放,控制水质污染,促进水质改善,切实保护和利用好长江水资源,保障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安全。通过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和旅游经济,构建长江生态屏障,推进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建设。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分工”的发展原则。合理布局产业体系与优化经济结构,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长江经济带作为一个整体流域经济,必须全面把握、统筹谋划。首先,要坚持科学规划,使生态环境建设有序规范。要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生态重点项目与专项项目相结合,综合统筹、兼顾各方,形成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体系。其次,要依据规划转变发展方式,形成既保护环境又节约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发展,既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建设长江经济带要自觉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扩大绿色消费,培育现代生态文明消费观。再次,要在长江流域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抓住国家实施供给侧改革的机遇,以创新为驱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拓展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空间。要把环境容量和环境准入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流域不同特点,合理安排产业,并对生态指标进行严格科学论证。最后,要优化产业布局,打造长江绿色生态经济走廊。要优化长江产业布局,坚决杜绝污染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和低碳产业,积极谋划世界级低碳产业集群,着力建设现代产业经济带。



      坚持“科学立法、分类实施”行动准则。尽快颁布《长江法》细则与采取分类实施措施,快速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才可能真正保护长江。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制定《水污染防治法》《环保法》《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法律法规制度,但面对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新形势,国家应尽早颁布《长江法》实施细则,从法律角度对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生态环境部也应尽早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切实做到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长江委编制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水利专项规划》,明确了节约用水与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建设任务。有了法律依据,就可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保护生态环境,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绿色生态廊道和黄金经济带。同时,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进行保护,还应针对不同的主体功能区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在下游长三角区域,要大力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广泛应用低碳技术,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改善人居环境。在中游中三角区域,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防止水资源过度开发,努力提高环境质量。在禁止开发区域,要严格实行强制性保护措施,严禁破坏原始自然生态环境,严禁开展不符合定位的开发活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坚持“政府主导、合作联动”协调规则。建设生态型政府与协同保护治理机制,有效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过程中,上中下游社会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均衡、重复产业导致生产效率不高等矛盾,影响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这就要求,一方面,建设生态型政府,加强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要建立生态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生态问责的主体、对象、内容和程序等,追究生态破坏者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要完善生态民主制度,建立社会化参与机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打造多样化的公民参与平台,创新环保决策程序。另一方面,建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机制,推进跨行政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推动生态功能区的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跨行政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联合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支持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开展区域大气污染和江河湖海水环境联防联治,健全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制度。强化应急联动机制合作,共同应对区域突发性生态环境问题。通过促进要素在区域之间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共同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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