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路径研究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16  点击量:

唐坚/文

       摘要:近几年内,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进程逐渐加速,基本制度日益夯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不断强化,改革发展展示出了全新的气象,大大推动了供给侧改革以及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本文就新时代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路径进行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新时代;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路径
       一、引言
       在2017年7月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李克强总理提到:“需要将发展直接融资摆在首要位置,构建起基础制度稳定、融资功能健全、市场监管高效、投资者合法利益获得充分保障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党的十九大再次指出:推动金融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强化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提升直接融资的占比,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又好又快的发展。上述指示为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明确了具体的目标,同时指明了相应的发展方向。近5年以来,新经济与新科技已经发展成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中国经济同样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到高质量发展时期,当前中国正处于改善经济架构、改变发展模式、转变增长动力的关键阶段,资本市场服务于新经济是时代不断发展的必然。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概述

       从资本市场角度来看,各类融资者和投资者都都具备相应的规模以及主体特点,对于资本市场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有着差异性的需求。融资者和投资者对于金融服务的多元化诉求便明确了资本市场应是多层次的市场机制。中国的资本市场主要是由场外与场内两个市场所组成。其中场内市场是由主板市场(包括中小板)、二板市场(创业板)构成;场外市场是由三板市场(包括新三板)、四板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构成。

       三、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全新时代,中央政府在打造资本市场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为“双创型”企业创造了各式各样的融资平台。截止2018年底,深交所中的上市企业数量达到了2134家,上交所为1466家。因为深交所、上交所的上市门槛相对较高,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大都是规模庞大的国企以及大型民企。对于创业板与中小板,其上市要求同样是大部分中小型企业所无法达到的。因此,在2014年中央政府推出了“新三板”,并且在全国推行,推出仅18个月,挂牌公司的数量就已经超出了深交所、上交所上市企业的总和,发展成中国规模最大的基础性证券市场。新三板“包容性强、门槛低、规范性强”等若干创新举措,能够视作新《证券法》中将全面贯彻注册制的预先演练,在很大程度上舒缓了大量成长型以及“双创型”小微公司的资本运行需求。然而相较于中国逾8 000万希望借助于资本平台而不断发展的中小微公司而言,仅仅依托于新三板此股权融资平台,是难以从根本上处理好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为了摸索实践拓宽小微企业融资的途径,近几年内全国多个地区建立了若干个区域性股权市场,比如: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等等。在十八大以后,国内区域性股权市场迅猛发展,在扶持小微企业进行直接融资、服务“双创型”企业以及推进小微企业规范化运行等诸多层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截至2018年底,共计建立了3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数量为24808家(其中包含8395家股份公司),6809家纯托管公司、98647家展示企业;累计融资金额达到了9063亿元。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宣布设立科创板。2019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如:华兴源创作为科创板的首股,于6月27日开展网上申购。华兴源创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在太阳能面板、液晶LCD与柔性OLED中小型平板、汽车电子、集成电路等领域;同样为银行以及保险等领域提供定制化的融合通讯软件平台。多年来,华兴源创始终秉持在产品质量、技术创新以及安装服务层面为顾客提供更具竞争性的产品、提供高质量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截止2018年,华兴源创已经在全球多个国家建立了分支机构,其在职员工中有半数以上为研发技术人员。在目前125家申报科创板的公司当中,华兴源创并不是首家上会、过会、提交申请以及被受理的公司,然而其却是最快得到证监会注册许可的公司。华兴源创(688001)拟公开发行4010万股新股,占企业总股本的10%。在回拨机制开始以前,网上发行数量为761.9万股;网下发行数量为3047.6万股。
       四、新时代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路径

       1.加强制度设计

       第一,以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战略目标为中心,充分融合新时代经济制度建设过程中或许会发生的关键目标的转变,针对有关交易机制实施修改、优化,增强制度性对实现关键目标的指引作用。比如:以A股为首的较为完善的股市,需要将现金分红代替融资当中市场的关键目标。根据相关数据可知,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上市企业的现金红利在企业净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已经达到了40%~50%,近几年内更加是达到了50%~70%。然而反观中国,在1990-2011年内,股市融资累计金额为4.3万亿元,然而分红却只有0.54万亿元。若在设计A股制度时将关键目标修改成现金分红,那么股民在购买、卖出股票时考虑的问题同样会变成公司是否会进行现金分红、能够分得多少?如此就会使得上市企业想尽各种办法,通过升级产品、增强质量、减少成本,创造更加多的利润、进行现金分红,进而得到股民们的继续支持,打破上市企业“低效率、高扩张”的传统,倒逼国内上市企业“做强、做精”,踏上“高效益、稳增长”的发展道路。然而现金分红在银行储蓄以外,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较为平稳的财产收入来源。如果选股合适,还能够长期得到超过银行利息的股息收益,进而激发消费的热情,股票同样能够传给后代,与公司创建百年老店产生良好的互动,进而从根本上达到价值投资理念。
       第二,加强制度设计,以保障资本市场有充足的创新动力。某个全新又或是创新项目的提出以及规划,囊括了创新者的诸多努力。不管该创新项目在逻辑、理论层面存在着多高的成功率与可行性,然而距离此项目的成功、产品正式投产、销售同时获得经济利润,依然需要创新者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才可以达成。现阶段,我们国家资本市场中大部分创新所依托的是“讲故事”,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利益源,通常会导致创新者更加重视“套现”,却极少重视项目自身的建设、执行以及后期利益的共享,进而造成创新项目最终“流于形式”。所以,资本市场如果想要实现真正的创新,在制度设计方面需要将创新项目以及创新者的产出或经济效益,又或其它层面(比如年限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以促进政府的创新驱动政策快速推动创新项目的发展,贯彻落实到实处,形成生产力。特别需设计完善的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等相关制度,加大对“山寨”的打击力度,保护好创新者、创新项目的合法权益。
       第三,加强制度设计,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相互匹配、联动以及调节等。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过程中,所有市场的功能不但有共性,并且还有个性。从制度设计角度来看,需要由所有市场的根本性质着手,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齿合联动”,而并非是在发生问题的时候“踩一个、拉一个”,两极分化趋势显著。例如:衍生品市场交易制度设计、交易运作的方法、形式等均需尽可能地与其对应市场相互适配。如果发生问题,“善后处理”需由市场功能、特性入手开展讨论,并非是暂时修改市场进入、交易规则等制度。
       2.有效激活转板机制经过转板机制,能够使得各个板块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效促进达不到要求的上市企业主动向符合企业自身要求的板块流动。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在科创板中挂牌的上市公司,不仅需要掌握关键的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较高、科技创新水平显著,还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极强的成长性,同时需归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范畴。这些不仅是科创板的定位,同样还是公司登陆科创板的具体要求。只要是不满足科创板定位的公司,都无法登陆科创板。
       当前,中国的资本市场主要有沪深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新三板,以及于今年6月13日开板的科创板,至此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按照最初各个板块所作的定位,沪深主板的吸收对象是发行股份超过5000万股的大中型公司,创业板的吸收对象是科技型公司与“双创型”企业,中小板的吸收对象是中小型公司,新三板的吸收对象是已通过股份制改造、然而并不满足沪深板块要求的公司,科创板的吸收对象是战略性新兴企业又或是高新技术企业。能够这么说,所有板块对于挂牌公司的定位是较为清晰的。但是,以往的板块定位已无法适应当前各板块发展的需求。大型公司的上市资源不断缩减,在新股发行展示出“沪弱、深强”的状况下,证监会对于公司上市并未提出明确的需求,同样不再将其与公司的发行股本相关联,造成各个板块的定位模糊。比如:部分养殖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还有部分养殖公司中小板上市,无法分辨出创业板与中小板的差异,同样无法呈现出资本市场的层次性。
       现阶段,公司在沪深主板、创业板或者是中小板上市以后,除由于退市而被转移到新三板以外,通常均是“终身制”,沪市公司并不会转移到深市,创业板公司同样不会进入到中小板。例如部分中小板中的公司,在上市以后迅速发展,股本规模日益扩大,早已经变成了市值数千亿的大型企业,然而依然在中小板内挂牌,与中小板的定位严重不符。除此以外,新三板公司若想要在沪深交易所内挂牌,依然需要进行IPO。上述问题的出现,表明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的层次并不清楚,缺少有效、顺畅的转板机制。
       从确定各个板块定位、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上交所针对受理公司从严审核是必不可少的过程。第一,针对明显不满足科创板要求的公司,需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得让此种企业“滥竽充数”。第二,针对上市以后主营业务出现变化而造成不满足科创板要求的公司,需及时启用转板机制,将其转移到满足要求的板块中。另外,高新技术产业具备技术革新周期短的特点,如果科创板挂牌公司不再掌握关键的核心技术,又或是其掌握的技术已经被市场所淘汰,不再满足科创板要求的公司,同样需要运用转板机制。
       3.促进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首先,加速出台《证券法》的步伐。对于目前的具体情况,此次对于《证券法》的修订,需要明确市场和政府的功能界限,严格遵守市场本身的基本发展规律,积极改变政府职能,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增大对于资本市场中违法活动的惩罚力度。始终秉持“零容忍、全覆盖”的根本准则,在科学立法的前提下,完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于内幕交易、欺诈上市、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不仅需防范产生“灰犀牛”风险,同时还需避免出现“黑天鹅”事件。最后,强化信息披露体系建设。始终坚持以投资者诉求为引导,在确定发行方、交易所以及中介组织相应的披露职责以后,对外公布所有法定公开的信息,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对于公布虚假信息又或是非法披露信息而误导投资人员的上市企业,则需增大惩罚的力度,逐渐增加其失信的成本,为资本市场创建起优良的信用环境。
       4.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为目标,深化改革    第一,统一。以信息披露为重要基础,创建起完善的发行体制。基于信息披露的发行体制,才可以有效达到所属行业、成长时期、组织架构、盈利情况各异的企业所提出的需求,才可以加强整个资本市场的包容性。    第二,开放。资本市场需开放于各类组织模式、控制架构、注册地区的上市公司,新技术、新领域的企业同样能够进入到市场中,资本市场才可以维持快速、有序地发展;市场还需逐渐开放于各式各样的投资者,主要有国内投资者、海外投资者、套利投资者以及价值投资者。投资者多样化发展是健全二级市场价格挖掘功能、加强二级市场弹性、深度以及宽度的重要前提;还需开放于各种不同的金融工具,除优先股、普通股以外,还需涵盖风险管理类工具,比如:期权、期货、互换等等。产品架构的多样化,不但能够更深层次的加强市场的深度与弹性,还能够为投资者与上市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    第三,竞争。在以信息披露为基础、完善的发行体制前提下,鼓励各类交易场所明确差异化的上市指标,为上市公司提供区别化的服务。在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下,交易场所能够在上市资源层面进行竞争,企业可自主选取与改变上市场所,能够推动市场间的相互连通,进而增强市场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第四,有序。有序其实便是需推动资本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以及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是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市场唯有在公开的前提下才可能实现“三公”的目标,“及时、精准、全面”的信息披露体系,同样是市场效率的重要保障。公平对待全部的市场参与者,上市企业、发行人、中介组织以及投资人等,都需严格遵守市场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必须对其作出严厉的处罚。
       五、结语

       综上所述,资本市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构成部分,在新时代背景下,其需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服务作用,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创建现代化经济体系而作出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士华,徐勇,杨广彬,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互动机制比较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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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侯志英.多层次资本市场视角下的证券法改革路径研究[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4).

      [4]孙素珍.浅谈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转板制度设计思路[J].财政监督,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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